在上海申请落户,第二类高校通常指“双一流”建设高校(即“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较于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其毕业生在落户方面享有更宽松的政策支持。根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以2023-2024年政策为参考),第二类高校毕业生申请上海落户的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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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申请人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政策对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一步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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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范围:须毕业于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的院校。该名单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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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要求:毕业生需与上海市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需具备落户资质(如具有接收应届毕业生资格),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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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纳税:用人单位需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通常要求在试用期后开始缴纳,且缴纳基数符合上海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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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一般要求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不超过30周岁,博士不超过35周岁(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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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记录:申请人需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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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分项:如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科研成果突出、参与重点科研项目等,可在评分落户中获得加分,提高成功率。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落户政策实行“打分制”与“直接落户”并行机制。对于“双一流”高校的部分毕业生(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直接落户”或“免打分”政策,无需参与积分评定。
此外,政策每年可能微调,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
总之,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的应届生在上海落户相对便利,但仍需满足就业、社保、年龄等基本条件,并通过用人单位申报流程完成落户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