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应届生第二批条件
应届生落户上海的第二批申报通常面向未在第一批及时申报或材料补充完善后的毕业生。其基本条件与第一批一致,主要依据上海市教委、人社局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以下是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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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留学生),毕业院校需在教育部认可名单内。通常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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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格:用人单位需在上海注册,具备合法资质,且信誉良好。一般要求企业纳税状况正常,部分单位需达到一定落户指标额度。教育、科研、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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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达标: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实行积分制,总分通常需达到72分(具体分数线每年微调)。评分项目包括:
- 毕业院校层次(如“双一流”加分)
- 学历学位(硕士、博士更高分)
- 外语水平(CET-6或雅思、托福等)
- 计算机能力(如计算机等级证书)
- 荣誉奖项(如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 家庭背景(如上海生源亲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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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需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且岗位与专业相关,合同期一般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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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记录:申请人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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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第二批申报通常在每年年底(如11-12月)开放,错过第一批的毕业生可在此批次提交。具体时间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注意:上海市政策可能微调,建议关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或“一网通办”平台发布的最新通知。用人单位通常负责材料初审和申报,毕业生应积极配合提供学历、成绩单、证书等材料。
总之,第二批落户条件与第一批基本一致,关键在于评分达标、单位合规、材料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