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管理办法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办法》是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在沪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根据该办法,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落户上海。
一、基本条件:
- 留学人员应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再赴国(境)外进修、攻读学位。
- 留学期间未在国内就业,且回国后首次在沪工作。
- 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 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
二、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应为注册在本市的法人单位,具备人事管理资质,经营正常,依法纳税,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材料:
包括护照、留学学历学位认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证明、单位营业执照、落户申请表等。
四、优先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办理:
-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 在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累计1年以上;
- 被聘为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
- 创办企业并带动就业;
- 属于本市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六、特殊通道:
对于特别优秀的留学人员,可适用“直接落户”或“落户不限名额”政策,如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高校的博士,或获得重大奖项、拥有核心专利等。
该政策体现了上海对国际化人才的高度重视,旨在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具体细则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