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取消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是指企业主动申请终止已取得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或产品备案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办理取消备案需遵循以下流程:
一、适用情形
- 企业不再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已备案的产品停止生产或销售;
- 企业主体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经营条件;
- 备案信息发生重大变化且无法变更,选择主动撤销。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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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取消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原备案凭证(如备案编号页);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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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原备案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通过省级药监局政务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
审核与办结:
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备案,并在官方网站公示取消信息。
三、注意事项
- 取消备案前应妥善处理已售产品售后问题,履行质量责任;
- 若涉及产品仍在流通,建议提前通知下游单位并召回相关产品;
- 取消备案不影响既往违法行为的追责;
- 如未来重新经营,需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
四、法律后果
备案取消后,企业不得再以原备案名义从事相关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否则将视为无证经营,依法查处。
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当地药监部门,确保流程合规。整个过程应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