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药店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相关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一、备案条件
-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 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保持环境整洁;
- 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储存、销售、追溯等环节;
- 具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
- 相关人员应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知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需经过培训。
二、备案材料
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时,通常需提交以下材料: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或职称证明;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及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
-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 经办人授权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三、备案流程
- 准备上述材料,确保真实完整;
- 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药监局官网,进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资料;
- 提交后,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料审核;
- 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部分省份实行告知承诺制,当场备案。
四、注意事项
- 备案非行政许可,属告知性备案,但企业仍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如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应在变化后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 停止经营或注销企业的,应主动报告备案机关;
- 监管部门将开展事后监督检查,未按要求经营的,可能被责令整改或处罚。
总之,药店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必须依法备案,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所售产品合法、安全、可追溯。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