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 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是指第二类医疗器械在上市销售前,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完成产品备案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医用口罩、助听器、制氧机等。
备案主体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依法进行备案。备案不等于审批,属于告知性管理,但企业需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准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说明书样稿、生产制造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信息系统,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要求同步提交纸质版备案资料至属地药监部门。
- 形式审查:监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凭证及备案编号。
- 信息公开:备案信息将在药监部门官网公开,供公众查询。
注意事项:
- 备案完成后,企业应持续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接受监督检查。
- 若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备案。
- 已备案产品若不再生产或销售,应及时申请取消备案。
-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由国家药监局或指定机构办理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是产品合法上市的重要前提,企业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