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一类二类生产
医疗器械根据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法规。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生产企业需进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并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工艺说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生产场地需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基本要求,但不需申请生产许可。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监管部门以事后监督为主。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中等风险,需严格控制管理。企业必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需提交厂房设施、设备清单、质量手册、工艺流程图、人员资质等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发证。生产过程须全面执行GMP,建立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放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产品上市前需完成注册检验和临床评价(或备案),获批后方可生产销售。
两类器械均需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和产品追溯管理。近年来,多地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但对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并未降低。企业应持续合规运营,接受药监部门的飞行检查与年度自查报告审查。
总之,一类重在备案与基础管理,二类强调审批与全过程管控。企业应根据产品类别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合法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