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在深圳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广东省药监局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已由“许可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企业只需完成备案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一、适用对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等)销售的企业,不包括生产与使用单位。
二、备案条件
-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
- 具备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 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等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地点;
- 企业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
三、所需材料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或职称证明;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 经办人授权证明(如有委托)。
四、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书系统”或“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
- 在线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
- 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凭证,无需审批;
- 备案完成后,监管部门可能进行事中事后检查。
五、注意事项
- 备案为告知性备案,非行政审批,符合条件即予以备案;
- 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若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信息,需及时更新备案;
- 已备案企业应接受药监部门监督检查,不符合条件将被责令整改或撤销备案。
六、监管与责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监管。企业须依法经营,严禁销售未经注册、过期或假冒医疗器械。
通过线上平台办理,通常即时办结,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建议企业在备案前仔细核对资料,确保合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