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类二类医疗器械
II类(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I类(低风险)、II类(中等风险)、III类(高风险),分类依据主要包括产品的预期用途、使用方式及对人体的潜在影响。
常见的II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血糖仪、医用防护口罩、部分避孕套、无菌医用敷料、超声诊断设备、心电图机、电动轮椅、部分内窥镜等。这些产品在临床应用广泛,虽不直接用于植入或维持生命,但若使用不当仍可能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进行较为严格的监管。
在中国,II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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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产品注册,提交技术资料、检测报告、临床评价等材料,经审查批准后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方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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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企业需取得省级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通常需通过YY/T 0287或ISO 13485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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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备案:从事II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需向市级药监部门进行备案,无需取得许可证,但须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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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产品上市后需接受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和召回管理,确保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
与I类器械相比,II类产品监管更严;相比III类,又无需国家药监局(NMPA)的特别审批,属于“省批省管”范畴。近年来,随着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部分II类器械可通过优先审批、创新通道等方式加快上市。
总之,II类医疗器械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科学分类与有效监管是确保产品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