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在广安市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需遵循国家及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血压计、体温计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需进行备案管理。
一、备案条件
- 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
- 具备与其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 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或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 企业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用于记录产品购销存情况,确保可追溯。
二、备案材料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网上填报并打印);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或职称证明;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 经办人授权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三、办理流程
- 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注册账号;
- 选择“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
- 提交后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辖区分局)进行形式审查;
- 审查通过后,系统生成备案编号,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备案凭证;
- 备案完成后,企业需接受后续监督检查。
四、注意事项
- 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不收取费用;
- 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备案;
- 若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企业负责人等发生变更,需在变化后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 未按规定备案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责令整改并可能纳入信用监管。
建议企业在准备材料前咨询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辖区监管部门,获取最新政策要求,确保顺利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