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在济宁市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完成的法定程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血压计、体温计、助听器等。
一、备案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及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要求,济宁市辖区内的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二、备案条件
-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经过培训并掌握医疗器械法规知识;
- 具备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经营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可与经营场所同一地址);
- 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 具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产品可追溯。
三、所需材料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或职称证明;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 授权委托书(如代办)。
四、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备案资料;
- 提交申请: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或前往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备案材料;
- 材料审查:监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即予以备案;
- 备案公示:备案完成后,相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示,企业可获取备案凭证。
五、注意事项
- 备案非审批,实行告知性备案,不设前置许可;
- 企业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备案将被依法处理;
- 备案后需接受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 若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属地监管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指导,确保合规高效完成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