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膏药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膏药备案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相关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膏药产品具有缓释、物理支撑或辅助治疗功能(如冷敷、热敷、固定等),且不依赖药理、免疫或代谢方式实现主要作用,可能被划分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类别为Ⅱ类)。
备案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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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确认:首先确认产品是否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可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如“医用冷敷贴”“远红外贴”等类似产品通常归为Ⅱ类。必要时可申请分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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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测: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YY/T 0857-2011《医用冷敷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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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技术资料: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标签样稿、生产工艺说明、风险分析报告、临床评价资料等。若属免于临床目录产品,可通过同品种比对完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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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备案申请:自2021年起,部分二类医疗器械由“注册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具体依各省政策执行。企业需登录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网上办事系统,提交电子及纸质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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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证:监管部门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即予以备案,发放《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编号,企业可依法组织生产或销售。
注意事项:
- 备案主体应具备相应生产条件,若自行生产需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产品名称、成分、预期用途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宣称,避免越界成为药品;
- 已备案信息需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持续合规。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确保备案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