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类医疗器械凝胶
在北京,二类医疗器械中的“凝胶”类产品通常指用于人体体表或腔道,具有物理作用(如润滑、保护、填充、降温等)而不依赖药理、免疫或代谢方式实现主要功能的医用产品。常见的包括医用退热凝胶、创面护理凝胶、妇科凝胶、口腔黏膜修复凝胶、医用超声耦合剂等。
根据中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此类凝胶多数被划分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类别为Ⅱ类),需进行产品备案和注册审批。其生产、经营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法规要求。
注册与备案要求:
生产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针对具体凝胶产品提交注册申请,提供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说明书标签样稿等。若涉及无菌产品,还需通过无菌生产工艺验证。
经营要求:
经营企业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Ⅱ类医疗器械),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采购、储存、运输和销售全过程可追溯。
使用注意事项:
- 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标注“械字号”(如“京械注准XXXX”),确认其为合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 不得宣称治疗功效,避免与药品混淆;
- 按照说明书指导使用,注意适用人群和禁忌症;
-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儿童误食。
北京市对医疗器械监管严格,市场稽查频繁。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医疗器械查询”平台核实产品注册信息,确保安全使用。
总之,北京的二类医疗器械凝胶产品在研发、生产、流通各环节均需依法合规,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