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使用规定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二类医疗器械的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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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采购:医疗机构或使用单位必须从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二类医疗器械,查验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及供货方资质,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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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使用单位应具备与所用器械相适应的人员、设备和环境条件。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器械性能、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部分器械(如超声诊断仪、呼吸机)要求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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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与储存:到货后应进行验收,核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有效期及包装完整性。储存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避免高温、潮湿或阳光直射,确保环境清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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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范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用途或参数设置。使用前检查设备状态,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使用中密切观察患者反应,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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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与校准: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和校准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停用并维修,未经检测合格不得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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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发现可疑不良事件应立即处置并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配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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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建立使用台账,保存采购记录、验收资料、维护日志、人员培训记录及不良事件报告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器械有效期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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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为:不得使用未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器械;不得非法改装或重复使用一次性器械;不得在非注册适用范围内使用。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规范操作、全程可溯的原则,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