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程序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程序适用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部分低风险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国家药监局最新分类调整,部分原二类器械已调整为备案管理)。目前我国对第二类医疗器械主要实行注册管理制度,但个别地区或特定产品在政策试点下可能实施备案管理。以下以常规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为主,并说明备案相关情况:
一、适用范围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大多数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进行产品注册,而非备案。但部分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为备案管理的产品(如某些软件类、辅助类器械),则适用备案程序。
二、备案条件
- 备案人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 具备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
- 所备案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
- 产品已通过检验,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
- 已编制完整的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标签样稿等资料。
三、备案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说明书、标签样本、生产制造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 网上申报:登录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医疗器械备案系统,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省份要求同步提交纸质版备案资料至监管部门。
- 形式审查:药监部门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即予以备案。
- 发放备案凭证: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在官网公示备案信息。
- 后续监管:备案企业需接受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持续合规。
四、注意事项
- 备案不是审批,不设技术审评环节,但企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负全责;
- 若产品属于必须注册的第二类器械,则不能备案,须申请注册证;
- 备案后若变更产品规格、结构组成等关键信息,需重新备案或办理变更手续。
综上,目前绝大多数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仅少数特定产品可备案。企业应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确认产品管理类别,并按属地药监部门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