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二类医疗器械指导
嘉兴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主要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下为嘉兴地区二类医疗器械的指导要点:
一、定义与范围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医用口罩、避孕套、助听器、部分康复设备等。
二、经营备案要求
在嘉兴从事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经营备案,无需取得许可证,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 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 具有符合医疗器械储存要求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如防潮、防尘、通风等);
- 建立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合格品处理等制度,并保存相关记录至少5年。
三、备案流程
-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 选择“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等);
- 提交后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即完成备案,获得备案凭证。
四、经营规范
- 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
- 产品应具备合法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并留存供货商资质;
- 销售时应提供说明书和标签,不得夸大宣传或虚假广告;
- 网络销售需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备案信息,并遵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五、监管与责任
嘉兴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可责令整改、警告或处罚。若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责。
六、咨询渠道
可联系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分局获取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
总之,在嘉兴开展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依法备案、规范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与可追溯,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