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类医疗器械目录
国家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二类医疗器械涵盖多个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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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肌电图机、电子血压计、体温计、呼吸机(部分型号)、雾化器、助听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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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设备:包括B型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X射线拍片机(不含CT)、乳腺X射线摄影设备、医用内窥镜(如胃镜、肠镜、支气管镜等)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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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器械: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血糖仪、妊娠检测设备、微生物培养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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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与康复设备:中频治疗仪、低频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紫外线治疗仪、磁疗设备、电动轮椅、康复训练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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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器械:牙科综合治疗台、牙科手机、根管测量仪、口腔X光机、义齿加工材料(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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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与灭菌设备:压力蒸汽灭菌器(小型)、干热灭菌器、内镜清洗消毒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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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部分):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带针)、静脉留置针、导尿管、吸氧面罩、医用缝合线、避孕套、人工鼻、气管插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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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透析辅助设备、血液净化装置的配套耗材(非高危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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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性器械(部分低风险):如骨钉、骨板(非承重部位)、人工韧带等(具体需依分类界定)。
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管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备案或取得经营许可。产品上市前须通过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产品的分类可能因技术参数、预期用途不同而有所调整,应以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为准。建议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取权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