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工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生产安全、产品质量与员工健康。主要要求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控责任人。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如体温检测、症状报告),严格执行“一人一档”管理。员工须持健康码绿码上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按要求隔离或核酸检测。
二、人员管理与培训
所有返岗人员须接受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包括个人防护、消毒流程、应急处置等。关键岗位人员(如质检、生产操作)应确保在岗,保障生产连续性与合规性。
三、场所与环境管理
生产区域、办公区、食堂、宿舍等场所须全面清洁消毒,保持通风。设置临时隔离区,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隔离并上报。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减少非必要访客。
四、物资储备保障
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防护服等防疫物资,满足至少两周使用需求。同时确保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等供应链稳定。
五、生产质量管理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企业须持续符合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生产环境洁净度达标,设备校验有效,工艺流程合规。产品检验、记录追溯、不良事件监测等环节不得松懈。
六、审批与备案程序
部分地区要求企业向属地药监部门或工信局提交复工申请,提供疫情防控方案、员工名单、消杀记录等材料,经现场核查后方可复工。部分城市实行“报备制”,企业自行评估达标后即可开工。
七、应急管理
建立疫情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或密接情况,立即停产、封控、配合流调,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八、加强监督检查
药监、卫健、工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检查,对不符合防疫或生产规范的企业责令整改或暂停生产。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必须坚持“防疫优先、安全有序、质量可控”的原则,兼顾疫情防控与生产运行,确保公众用械安全。具体执行应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