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疗器械二类备案
福州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是指在福州市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福建省相关实施细则,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医用口罩、避孕套等。
备案主体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主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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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和库房的产权或租赁证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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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登录“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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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区域可能要求同步提交纸质材料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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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监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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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备案信息将在监管部门官网公示,供公众查询。
备案不设审批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办结。与三类器械不同,二类备案为告知性备案,非行政许可,但企业仍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后续监管检查。
注意事项:
- 经营场所和库房应满足产品储存要求,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
- 跨辖区增设库房需向新增地监管部门报告。
- 备案后应持续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监管部门可随时开展飞行检查。
- 若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信息,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建议企业在备案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确保材料规范、合规经营。通过备案后,方可合法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与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