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类一类二类
在中国,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三类: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其中,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相对较低,但仍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规定。
一类医疗器械: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即可保证其安全有效。这类产品通常不直接用于体内,不对生命支持系统起关键作用。常见的一类医疗器械包括医用隔离鞋套、检查手套、纱布绷带、手术衣、非电驱动的手术器械(如剪刀、镊子)、基础护理器械等。一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宽松,生产企业需进行备案管理,产品上市前无需注册审批,仅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生产销售。
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这类产品通常与人体接触时间较长,或对生理功能有一定影响。常见的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避孕套、血糖仪、医用缝合线、部分影像设备(如超声诊断仪)以及某些体外诊断试剂等。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在上市前需通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技术审评和注册审批,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销售使用。
总体而言,一类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在于生产合规性与基本质量控制,而二类医疗器械则需更严格的技术评估、临床评价(视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在生产或经营二类器械时,还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符合YY/T 0287/ISO 13485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随着监管趋严,即使是低风险的一类器械,也需确保标签、说明书、生产环境等符合法规要求,防止因备案信息不实或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正确分类是合规的第一步,企业应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准确界定产品类别,避免误判带来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