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暖贴是指以物理升温方式用于人体局部取暖或辅助理疗的发热贴类产品,因其直接接触皮肤并具有持续发热功能,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其生产和销售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目前,二类医疗器械暖贴主要遵循的标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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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 1723-2020《医用发热贴》
这是我国针对医用发热贴的专门行业标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医用发热贴的术语定义、结构组成、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及包装等。明确要求产品应具备稳定的发热温度(通常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5℃,且持续高温时间有限制),防止低温烫伤;发热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温度均匀性、安全性(如无明火、无泄漏)等也需达标。 -
GB/T 16886 系列标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暖贴作为与皮肤长期接触的产品,必须进行生物学评价,包括皮肤刺激性、致敏性、细胞毒性等测试,确保材料安全、无致敏或毒性反应。 -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具有医疗用途的发热贴(如用于缓解肌肉酸痛、促进血液循环等)属于“物理治疗器械”类别,管理类别为Ⅱ类,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按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13485或《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
标签与说明书要求
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预期用途、禁忌症(如糖尿病患者、感觉障碍者慎用)、使用时间限制、发热温度范围、注意事项及“请勿直接贴于皮肤”等警示语,避免烫伤风险。
此外,生产企业须通过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或免临床论证),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暖贴必须符合YY/T 1723-2020等技术标准,确保安全性、有效性,并依法完成注册审批方可上市。消费者应选择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正确使用以防烫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