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医疗器械二类目录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相关规定,进口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由境外生产企业指定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办理注册和备案手续。
目前,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目录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版)进行划分。该目录由国家药监局发布,涵盖多个子目录,常见的进口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仪、肌电图仪、电子血压计、体温计等。
-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如普通光学显微镜、医用放大镜、非手术用内窥镜(如支气管镜、胃镜等)。
- 医用超声设备:如B型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仪(用于常规影像诊断)。
- 医用X射线设备:如X射线拍片机、牙科X光机(不含CT)、乳腺X光机等。
-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等。
- 医用化验试剂与耗材: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如血糖试纸、妊娠检测试纸)属于二类管理。
- 康复治疗设备:如中频治疗仪、低频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超声波理疗设备等。
- 医用冷疗、低温储存设备:如医用冷藏箱、冷冻治疗仪等。
- 呼吸系统设备:如制氧机、雾化器、无创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类)。
- 普通病房护理设备:如电动病床、输液泵(非高精度类)、医用吸引器等。
进口二类医疗器械需完成以下主要流程:
- 境外企业委托中国代理人;
- 提交产品技术资料、检测报告(通常需在中国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或接受)、临床评价资料;
- 向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监部门申请注册;
- 获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进口销售。
注意:具体产品是否属于二类,应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最新分类界定为准。企业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申请分类界定。
总之,进口二类医疗器械种类广泛,涉及诊断、治疗、监护、康复等多个领域,必须依法完成注册,确保符合中国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