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首营资料
二类医疗器械首营资料是指企业在首次与供应商或客户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购销业务时,为确保产品合法、安全、可追溯,必须收集和审核的相关资质文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首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首营企业(供应商)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器械;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
- 所供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含附件);
-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授权人采购/销售权限);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质量保证协议书(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用于财务核对)。
二、首营品种资料:
-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含技术要求、说明书、标签样稿);
- 产品最小包装及标签、说明书样本;
- 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
- 运输与储存条件说明(确保冷链或特殊储存合规);
- 若涉及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
注意事项:
-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章;
- 首营资料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或销售;
- 建立首营档案,长期保存,至少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少于5年;
- 定期核查供应商资质有效性,及时更新过期证件。
完整、合规的首营资料是保障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重要基础,也是药监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企业应严格管理,确保可追溯与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