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器械二类目录
广东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分类标准执行,主要涵盖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需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注册审批,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常见的广东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医用电子设备:如电子血压计、心电图机、医用电动病床、体温计(电子式)、助听器等;
- 物理治疗设备:如红外线治疗仪、低频脉冲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磁疗设备等;
- 临床检验器械:如尿液分析试纸、血糖试纸、体外诊断试剂(部分按二类管理)、显微镜(医用)等;
- 医用光学仪器:如医用光学内窥镜(非手术用)、检眼镜、耳镜等;
- 消毒与灭菌设备:如医用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杀菌灯(用于医疗环境)等;
- 口腔科器械:如牙科手机、牙科综合治疗台、义齿加工材料(部分二类)等;
- 医用耗材:如医用纱布、医用口罩(非无菌提供)、避孕套、留置针、导尿管、输液接头等;
- 康复辅助器具:如轮椅、拐杖、矫形器(非定制)、防褥疮垫等。
企业若在广东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完成产品注册。经营企业还需进行备案管理,尤其是从事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应通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对医疗器械分类实施动态调整,具体产品是否属于二类,应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药监局发布)及最新通告为准。建议企业在申报前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咨询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产品类别。
总之,广东严格执行国家二类医疗器械监管政策,确保产品安全有效,促进医疗器械行业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