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二类医疗器械
2021版二类医疗器械是指依据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在2021年实施或更新的相关法规和分类目录中,被划分为第二类的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版),二类医疗器械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医用离心机、超声诊断设备(如B超)、心电图机、电动轮椅、部分康复器械、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如血糖试纸、妊娠检测试剂)等。这些产品通常用于临床监测、辅助诊断或基础治疗,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但一般不涉及植入或高侵入性操作。
与一类器械相比,二类产品需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要求,二类医疗器械在中国上市前必须完成产品备案或注册。具体而言,境内生产企业需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申请注册,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等,经审查通过后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二类器械则需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注册。
此外,生产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也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
2021年的监管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全生命周期管理,强调临床评价、不良事件监测和追溯体系建设。例如,对部分二类器械推行唯一标识(UDI)制度,提升产品可追溯性,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总之,2021版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更加科学、严格,既保障了产品安全有效,也推动了行业规范化发展。企业在研发、注册、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均需严格遵守法规,确保合规上市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