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怎么办理
办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及经营许可,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相关规定,主要流程如下:
一、产品注册(适用于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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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确认
首先确认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通常具有中等风险,如医用口罩、血压计、血糖仪等),可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需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 -
检测与型式检验
将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全性能检测,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 -
临床评价
根据产品情况选择临床评价路径:
- 免于临床试验(目录内产品);
- 同品种比对;
- 开展临床试验(较少见,视产品而定)。
- 提交注册申请
向所在地省级药监局提交注册资料,包括:
- 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
- 检测报告;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临床评价资料等。
- 技术审评与审批
省药监局组织技术审评,必要时进行体系核查。通过后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5年。
二、生产许可(生产企业需办理)
取得注册证后,向省级药监局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需提供:
- 生产场地、设备、人员资质;
-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证明;
- 注册证复印件等。
三、经营备案(销售或代理企业)
若仅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不生产),无需许可,但需进行备案:
- 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 建立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 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含人员、仓储、制度等);
- 完成备案后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注意事项
- 所有活动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
- 注册证和备案信息需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公示;
- 产品上市后需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定期风险评估;
- 备案或注册信息变更需及时申报。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药监部门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协助,确保材料合规、提高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