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二类医疗器械证要求
在福州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即“二类医疗器械证”),需满足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法规要求,主要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是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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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销售相关内容。 -
经营场所与仓储条件
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经营场所不得设于住宅或商住混合用途房屋,且应具备产品陈列、办公功能;仓库应符合产品储存要求(如温湿度控制、防尘防潮等),部分可不设独立仓库(如实行“零库存”模式的批发企业,但需说明委托存储情况)。 -
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
- 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如生物医学工程、护理、检验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非临床类中级以上职称;
- 或具有药学、护理、检验等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该人员需专职负责质量管理,熟悉医疗器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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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不良事件监测等环节,并保留完整记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需具备能实现产品追溯的信息管理系统,覆盖进货、库存、销售全过程,确保数据真实、可查。 -
备案材料
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包括:
-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职称证明;
- 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 计算机系统说明等。
- 其他注意事项
- 福州已实行“多证合一”和“一网通办”,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
- 二类器械为备案制(非许可制),资料齐全当场备案,取得备案凭证后方可经营;
- 备案后监管部门将进行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将被责令整改或撤销备案。
总之,福州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强调合规性、可追溯性和质量管理能力,企业应确保人员、场地、制度全面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