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二类医疗器械目录
杭州市的二类医疗器械目录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并由浙江省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监管和备案管理。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根据现行规定,常见的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 医用电子仪器:如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仪、助听器、电子针疗仪等。
- 医用光学器具:如医用显微镜、检眼镜、内窥镜(非手术用)、视力表灯箱等。
- 医用超声设备:如B型超声诊断仪、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
-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如X光胶片观片灯、X射线影像增强器等(不包括X光机本身,属三类)。
- 物理治疗设备:如红外线治疗仪、磁疗仪、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治疗仪等。
- 临床检验器械:如尿液分析仪、血红蛋白测定仪、血糖仪、妊娠检测装置(体外检测试剂除外)等。
- 消毒灭菌设备:如医用紫外线消毒柜、臭氧消毒柜等。
- 口腔科器械:如牙科综合治疗台、牙科手机、牙科X光机等。
- 医用敷料与耗材:如医用纱布、绷带、创可贴、医用冰袋、负压引流装置等。
- 康复辅助器具:如轮椅、拐杖、助行器、矫形支具等(部分按二类管理)。
在杭州市经营或使用二类医疗器械,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完成产品备案(非注册)、经营备案或使用单位资质管理。企业须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机构使用也需确保所用产品合法备案。
具体目录以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为准,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实时信息。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也会定期更新本地执行清单。
建议相关单位在采购、销售或使用前,核实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确保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