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在莆田市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需遵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实行产品备案管理(非许可制)。具体流程如下:
一、备案条件
- 备案人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
- 所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列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 具备与所生产或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备案类型
- 经营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产品备案: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如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除外)实行产品备案制,由生产企业在上市前完成。
三、所需材料(以经营备案为例)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职称证明;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 经办人授权证明。
四、办理流程
- 登录“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注册账号;
- 选择“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填写并提交电子材料;
-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
- 材料齐全合规的,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编号;
- 备案信息在官网公示,企业可自行打印备案凭证。
五、注意事项
- 备案非审批,不发证书,仅取得备案号即视为完成;
- 企业应确保经营条件持续符合要求,接受监管部门检查;
-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信息,需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 若从事网络销售,还需在平台备案后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建议企业在备案前咨询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闽政通”APP、“福建政务服务网”获取最新指南,确保材料规范,提高通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