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二类备案号
医疗器械的二类备案号是指第二类医疗器械在上市销售前,依据中国相关法规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后获得的备案凭证编号。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医用口罩(非无菌)、部分康复器械等。
与第三类医疗器械需申请注册审批不同,第二类医疗器械中的部分产品(特别是非无源植入物、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说明书及标签样稿等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取得备案编号。
备案号格式通常为:×1械备××××××××号。其中,“×1”代表备案部门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简称(如“苏”代表江苏);“械备”表示医疗器械备案;随后8位数字为备案年份(4位)和顺序编号(4位)。例如:“苏械备20230001号”。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第二类医疗器械都适用备案制。部分高风险的二类产品仍需注册审批。具体是否备案,应参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第二类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相关公告。
完成备案后,企业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平台”查询备案信息。备案号是产品合法上市的重要凭证,必须标注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号是产品合规上市的关键标识,企业应依法依规办理备案手续,确保产品质量与可追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