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办理医疗器械二类
在广州市越秀区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广东省药监局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医用口罩、避孕套等。从事此类器械的经营企业需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二、办理条件
-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 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不得设于住宅性质房屋);
- 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质量管理制度;
-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 拥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产品可追溯。
三、所需材料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含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
-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 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照系统”或“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
- 在线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
- 提交后等待审核,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审核通过后,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可在系统下载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 备案非审批,属告知性备案,但监管部门将事后监督检查;
- 若经营场所变更、经营范围调整,需及时变更备案;
- 严禁超范围经营或出租、出借备案凭证;
- 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监管,企业应配合检查。
建议提前咨询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粤省事”“穗好办”APP获取最新政策指引,确保材料齐全、合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