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类医疗器械
取消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或经营,需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依规办理。以下为常见情况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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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
若企业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但因产品不再生产、技术更新或市场调整等原因需停止使用,应向原注册审批部门(通常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注册证。需提交注销申请书、注册证原件及相关说明材料。审批通过后,该注册证失效,不得再用于生产或销售。 -
经营备案撤销
对于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现行规定实行备案管理(非许可)。若企业停止经营相关产品,应主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消备案。需提交《取消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凭证等材料。监管部门核实后将予以公示,备案信息从官方系统中移除。 -
生产许可证变更或注销
若企业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拟停止生产某类产品,可申请变更生产范围或整体注销许可证。需向省级药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生产许可证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等。经现场核查与审批后,完成变更或注销。 -
注意事项
- 取消相关资质前,应妥善处理库存产品,不得继续销售未经注册或已注销的产品。
- 已上市产品涉及召回或退市的,应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履行告知和追溯义务。
- 若未及时办理注销或取消备案,可能被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
- 重新开展相关活动时,需重新申请注册、备案或许可,流程与首次申请相同。
总之,取消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资质必须依法申报,确保全过程合规,避免法律风险。建议提前咨询属地药监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