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疗器械二类
新增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在中国境内首次注册或引入的、用于人体诊断、治疗、监护或缓解疾病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其风险程度中等,需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相关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须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上市。
新增二类医疗器械的主要流程包括:产品分类界定、检验检测、临床评价、注册申报和行政审批。首先,企业应明确产品是否属于二类范畴,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进行比对,必要时申请分类界定。其次,产品需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性能等型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在临床评价方面,多数二类器械可通过同品种比对方式证明安全有效性,无需开展临床试验;若无同类产品,则需进行临床试验,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和备案。注册资料准备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标签样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提交至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
审批时限一般为20至60个工作日,通过后获发《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5年。同时,生产企业还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质量管理体系。
近年来,国家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开通优先审批通道。例如,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国内首创、明显临床优势的产品可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加快上市进程。
总之,新增第二类医疗器械需依法依规完成注册与生产准入,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企业应加强法规学习,重视研发合规性,提升注册效率,推动产品顺利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