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犯二类医疗器械
“违犯二类医疗器械”通常指违反国家关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医用口罩、避孕套等。
常见的“违犯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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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未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根据规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进行备案,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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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违规: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二类医疗器械;或虽有证照但未按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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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过期、失效、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二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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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如宣称普通器械具有治疗疾病功能,涉嫌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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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不合规: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未在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备案凭证及产品注册证信息,或由无资质主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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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制度缺失: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追溯产品来源,违反质量管理要求。
法律责任方面,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违法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及产品,处以货值金额数倍罚款(一般为5-20倍),情节严重的,吊销备案凭证或禁止相关责任人从业。
为避免违法,企业或个人应做到:依法备案、确保产品合法注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进货与销售记录、如实宣传产品用途,并主动接受药监部门监督检查。
总之,“违犯二类医疗器械”涉及生产、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威胁公众健康。守法合规是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重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