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18
医疗器械分类中,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类别“18”对应的是“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18)主要包括用于妇科、产科检查、诊断、治疗以及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和工具。这类产品风险程度适中,需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审批方可上市销售和使用。
常见属于该类别的产品包括:
- 妇科检查床、妇科手术器械(如宫颈钳、扩宫器等);
-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
- 胎儿心电监测设备;
- 人工授精用导管、穿刺针;
- 宫腔扩张设备;
- 避孕器具放置/取出工具;
- 辅助生殖用培养皿、取卵针等非植入性器械(部分高风险辅助生殖器械可能属于第三类);
管理要求方面,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备案凭证,生产单位须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完成产品注册。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从设计、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此外,所有二类医疗器械必须标注产品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信息、使用期限及必要的警示说明,并在说明书和标签中明确适用范围与禁忌症。
由于涉及生殖健康与母婴安全,该类器械在临床使用中需由专业医务人员操作,医疗机构应加强设备维护与人员培训,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医疗风险。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18)在妇产科和辅助生殖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其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健康权益,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临床使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