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二类医疗器械
在中国,二类医疗器械通常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二类医疗器械一般需进行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得豁免。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对部分二类医疗器械实施“豁免注册”或“豁免临床评价”的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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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豁免目录的产品:国家药监局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目录》,明确列出符合条件的二类器械。例如部分医用防护服、检查手套、听诊器、体温计等低风险但属于二类管理的产品,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免于临床试验或简化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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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审批与疫情防控豁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可临时豁免部分急需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程序,允许紧急使用或备案后生产销售,后续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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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同类产品验证:若新产品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在结构、用途、材料等方面基本一致,且有充分科学数据支持其安全有效性,可通过同品种比对方式豁免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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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管理的部分产品:少数二类医疗器械在特定条件下实行备案管理而非注册管理,如部分软件类医疗器械或用于科研的设备,在限定范围内使用可豁免常规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豁免”不等于“无监管”。即使豁免临床或注册,企业仍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此外,豁免范围和条件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最新通知。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的豁免仅限于特定产品和情形,必须依法依规申请并保留完整技术资料,确保全生命周期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