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二类医疗器械
增加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与使用,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法规。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体温计、助听器、医用制氧机、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等。
企业若要增加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或生产,首先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经营企业需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仓储条件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并提交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对于生产企业,除备案外,还需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在设计开发、采购、生产、检验等环节受控。产品上市前须完成注册检验、临床评价(如适用)并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医疗机构若新增使用二类医疗器械,应加强设备采购、验收、维护和操作人员培训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同时,应建立使用记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此外,所有涉及二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均需落实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发现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或引发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上报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
总之,增加二类医疗器械需依法依规办理备案或注册,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建议企业在实施前咨询当地药监部门,确保合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