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 6814
医疗器械分类中的“二类 6814”是指依据中国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年版)中的一类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类别代码为6814。该代码对应的是“眼科仪器”类设备。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需进行备案或注册管理,通常需要提供临床评价资料,并在上市前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6814类主要包括用于眼科诊断、治疗和检查的仪器设备,常见产品包括:
- 裂隙灯显微镜:用于观察眼前节结构,如角膜、虹膜、晶状体等;
- 眼底照相机:拍摄眼底图像,辅助诊断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黄斑变性等疾病;
- 眼压计(如非接触式眼压计、Goldmann压平眼压计):测量眼内压,用于青光眼筛查与监测;
- 视野计:检测视野缺损,常用于青光眼、视神经病变评估;
- 角膜曲率计与角膜地形图仪:用于角膜形态分析,适用于屈光手术前评估;
- 弱视治疗仪、视力筛查仪等辅助诊疗设备。
这类设备通常在医院眼科、体检中心或专业视光机构使用,不直接植入人体,但涉及眼部精密操作,因此对安全性和准确性要求较高。
根据现行监管要求(自2021年起实施的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原6814类已整合至新目录中的“16 眼科器械”大类下,细分为诊断设备、治疗设备、辅助器具等子类。虽然编码体系更新,但在部分历史文件或注册证中仍可见“6814”标识。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则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企业应遵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体系(如YY/T 0287/ISO 13485)要求,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总之,“二类 6814”代表的是传统分类中用于眼科诊疗的第二类仪器设备,现归入新分类体系的“16 眼科器械”,其管理强调合规注册、质量控制与临床应用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