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疗器械二类
在吉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遵循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监管工作。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血压计、体温计、助听器、部分康复设备等。
企业在吉林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需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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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拟在吉林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须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交产品技术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并通过现场核查。产品本身还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经技术审评和注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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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节: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进行“经营备案”。自2021年起,国家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在所在地市(州)级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吉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虽然无需前置审批,但企业须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仓储条件和专业人员,确保产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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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备案:部分符合条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如部分低风险产品)可通过“产品备案”方式上市,企业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说明书等资料至省级药监部门备案。
吉林省近年来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企业可通过“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吉林省政务服务网”查询政策动态、下载表格、提交申请。
此外,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飞行检查、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虚假备案、经营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总之,在吉林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活动,企业应依法合规操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同时密切关注政策更新,积极配合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