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6814
医疗器械分类中,“6814”是中国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产品编码,对应“外科植入物”。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2018年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原“6814”类别已整合调整至新分类体系中,主要归入“13-01-骨科植入物”或“13-07-口腔植入物”等子类。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与三类高风险器械相比,二类器械需进行注册审批,但通常不需临床试验(除非列入免临床目录之外),由省级药监部门负责审批。
在原“6814”编码下,部分外科植入物曾被划为二类,如某些非永久性植入材料、骨修复材料、可吸收缝合线、部分人工韧带或补片等。但需注意,并非所有外科植入物都属于二类——多数长期植入、承重或高风险的骨科/心血管植入物(如人工关节、心脏瓣膜)现多被划为三类。
目前,若涉及“6814”相关产品,企业应依据新版分类目录确认具体管理类别。例如:
- 可吸收骨板、骨钉:可能属二类(13-01-01);
- 非承重骨修复材料:二类;
- 人工硬脑膜、疝气补片:视材料和用途,部分为二类,部分为三类。
注册要求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编写、型式检验、生物相容性评价、临床评价(通过同品种比对或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等。生产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备案或许可。
总之,“6814”作为旧编码已不再使用,相关产品应按现行分类界定管理类别。涉及植入物的二类器械虽风险较低,但仍需严格遵循法规,确保安全有效。建议企业咨询专业机构或当地药监部门,准确判定产品类别并合规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