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二类医疗器械
“甲类二类医疗器械”这一说法在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体系中并不准确,可能存在表述混淆。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分类规则,医疗器械按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低风险)、第二类(中风险)、第三类(高风险)。其中,“二类医疗器械”即指第二类医疗器械,而“甲类”并非国家医疗器械分类标准中的正式类别。
在实际管理中,“甲类”通常出现在医保目录或药品/器械的管理目录中,如“甲类药品”表示医保全额报销的药品。但目前国家对医疗器械尚未设立“甲类”“乙类”的官方分类。因此,“甲类二类医疗器械”可能是误将医保药品分类方式套用于医疗器械所致。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常见产品包括医用口罩(非手术用)、血压计、体温计、助听器、制氧机、妊娠试纸、部分超声诊断设备等。这类器械需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审批,经营此类器械需取得备案或许可。
对于企业而言,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说明、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等材料。使用单位如医院、诊所等也需确保采购和使用的二类器械已取得注册证并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要求。
总之,正确说法应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存在“甲类二类”的法定分类。公众和企业在理解相关政策时,应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为准,避免因术语混淆导致合规风险。如涉及医保报销问题,目前大部分医疗器械不属于医保甲乙类范畴,具体报销范围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