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凭证
医疗器械二类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所需取得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部分医用影像设备等。
主要涉及的凭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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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在上市前必须通过技术审评并取得注册证。由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为省级药监局)审批。申请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可申请延续。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通常需通过ISO 13485认证)及专业技术人员。许可证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5年。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进行备案管理(非许可)。自2021年起,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制”,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和仓储说明、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等。备案成功后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无需审批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产品技术要求与说明书
注册过程中需明确产品技术要求,并经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同时,产品说明书和标签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等信息。
注意事项:
- 所有凭证均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需及时续办。
-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接受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网络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还需满足《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销售备案。
总之,第二类医疗器械凭证体系体现了“事前备案+过程监管”的管理模式,既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又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应依法合规取得并维护相关凭证,确保产品质量与可追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