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所谓“侵入类”二类医疗器械,是指通过人体自然腔道或皮肤穿刺等方式进入人体内部,但不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脏等高风险部位的器械。
常见的侵入类二类医疗器械包括:导尿管、留置针、气管插管、内窥镜(非手术用)、宫内节育器、部分穿刺针、中心静脉导管等。这些器械在临床使用中需进入人体组织或腔道,存在感染、损伤等潜在风险,因此被列为第二类进行监管。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相关规定,侵入类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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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审批:生产企业必须向省级以上药监部门提交产品技术要求、临床评价资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经审查批准后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方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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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生产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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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备案:经营侵入类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在所在地市级药监部门进行备案,并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和质量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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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监管:医疗机构在使用此类器械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和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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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监测:企业及医疗机构需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或故障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据此开展风险评估和产品召回等措施。
由于侵入类器械直接接触人体内部环境,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因此对其材料生物相容性、灭菌效果、结构强度等性能有严格标准。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此类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总之,侵入类二类医疗器械在临床诊疗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因其风险特性,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确保患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