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19类
医疗器械分类中,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8年版),第19类为“临床检验器械”,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重要类别之一。
一、定义与范围
第19类“临床检验器械”主要包括用于体外检测人体样本(如血液、尿液、组织等)以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设备和辅助工具。这类器械不直接作用于人体,但对疾病筛查、诊断、监测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二、常见产品举例
包括但不限于:
- 尿液分析仪、血红蛋白测定仪、血糖试纸配套的血糖仪(非持续监测型);
- 离心机(用于临床样本处理);
- 恒温培养箱(用于微生物检测);
- 显微镜(用于病理或细胞观察);
- 样本采集器(如采血针、采样拭子等,若带灭菌处理);
- 电解质分析仪、酶标仪等小型检测设备。
三、管理要求
作为二类医疗器械,第19类器械需进行备案或注册管理。生产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上市前需通过技术审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13485或中国GMP要求)。
四、监管重点
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产品的准确性、稳定性、生物安全性及使用说明的规范性。部分产品需进行临床评价或同品种比对。此外,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标明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等信息。
五、发展趋势
随着基层医疗发展和家庭健康监测普及,便携式、智能化的临床检验器械需求上升。例如家用血糖仪、尿液分析试纸等,均属此类。未来将更加注重数据互联、自动化处理和检测精准度提升。
总之,第二类第19类临床检验器械在医疗诊断中发挥关键作用,其规范管理有助于保障公众健康与检测结果可靠性。相关企业应严格遵守法规,确保产品质量与可追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