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1类二类
医疗器械根据其风险程度在我国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风险相对较低,但监管要求逐级提高。
第一类医疗器械
指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即可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这类产品通常不涉及侵入人体或仅与体表接触,结构简单,使用风险小。常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包括:医用隔离鞋套、医用检查手套、纱布绷带、手术衣帽、非电驱动的手术器械(如剪刀、镊子)、轮椅、拐杖、体温计(非电子式)等。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宽松,备案制为主,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产品备案后即可生产或经营,无需行政审批。
第二类医疗器械
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这类产品通常与人体短期接触,或用于监测生理功能,可能对健康有一定影响。常见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血压计、血糖仪、电子体温计、助听器、避孕套、医用口罩(如外科口罩)、超声诊断设备、制氧机、牙科材料、部分康复器械等。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进行注册管理,生产企业须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经技术审评、质量体系核查等程序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备案凭证。
总体而言,第一类医疗器械强调“备案+日常监管”,而第二类则要求“注册+更严格的生产与经营控制”。企业在从事相关活动时,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落实产品分类、注册备案、质量管理等责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消费者在选购时也应查看产品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