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6816
医疗器械分类中的“二类6816”是指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代码为6816的类别,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旧版分类体系,6816代表“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主要包括用于烧伤治疗、整形外科手术的相关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需进行产品注册管理,通常具有中等风险,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6816类器械常见产品包括:皮肤移植刀、取皮机、植皮器、烧伤清创器械、整形用剪刀、镊子、牵开器等。这些器械多用于皮肤修复、组织重建、创面处理等临床操作。
按照法规要求,生产或经营此类器械的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上市前须完成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或豁免)、技术审评等流程,并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1年起,中国实施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原6816类别已整合至新目录中的“14-01 烧伤、整形外科手术器械”等子类。因此,在当前监管体系下,应以新版目录为准进行产品分类和注册申报。
总之,二类6816医疗器械涉及烧伤与整形外科领域,虽属中低风险,但仍需严格遵循注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如YY/T 0287或ISO 13485)等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产品安全有效,保障患者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