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造假
医疗器械属于二类管理的产品,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生产、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必须依法取得备案或许可,任何伪造资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虚假注册或非法销售的行为均属违法。
“二类医疗器械造假”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企业未取得相应备案或审批即擅自制造二类器械;二是伪造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或检测报告,骗取市场准入资格;三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贴牌仿冒知名品牌,误导医疗机构和消费者;五是篡改产品有效期、生产批号或说明书内容,逃避监管。
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威胁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例如,假冒的血糖仪、血压计可能导致误诊,劣质医用口罩或防护服在疫情中无法提供有效防护。国家药监局近年来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大数据监控等手段查处多起重大案件。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刑法》相关规定,医疗器械造假情节严重的,可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修订的《刑法》中明确,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为防范二类医疗器械造假,监管部门应强化全链条追溯体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和医疗机构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查验资质;公众也应提高识别能力,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只有多方协同,才能切实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