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 三类医疗器械
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是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风险程度进行的分类管理,主要依据产品的安全性、使用风险及技术复杂程度划分。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例如:血压计、体温计、助听器、心电图机、医用离心机、超声诊断设备、部分避孕套、无菌医用手套、牙科综合治疗仪等。这类器械需经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条件下生产与经营。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一般需办理备案手续。
三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较高风险,必须通过严格控制管理以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通常用于支持或维持生命,或植入人体,或对人体有潜在重大影响。例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呼吸机、体外循环设备、植入式除颤器、高风险体外诊断试剂(如HIV检测试剂)等。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负责,需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技术审评和注册检验,生产企业还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也需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总体而言,从一类到三类,风险等级递增,监管力度也随之加强。二类器械强调规范管理,三类则要求全过程严格监管,包括研发、临床、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这种分类制度有助于保障公众用械安全,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时,必须核验产品注册信息和资质,确保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