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目录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是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风险程度进行的分类管理,其中:
二类医疗器械(中度风险):
需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通常用于诊断、监测或治疗,具有一定侵入性或与人体接触时间较长。常见产品包括:
- 医用口罩(非外科用)、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及试纸;
- 助听器、制氧机、超声雾化器;
- 妊娠检测装置、心电图机、电子血压脉搏仪;
- 无菌医用敷料、避孕套、轮椅等。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备案;生产需取得注册证并办理生产许可。
三类医疗器械(高风险):
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或对人体有潜在高风险,必须严格控制管理。常见产品包括:
-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支架;
- 人工关节、骨科内固定器械;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
- 高频手术设备、体外除颤器;
- 人工晶体、乳房假体、神经刺激器等。
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均需行政许可。生产企业须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须向省级药监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
监管要求:
-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均需通过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 上市前需完成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或临床试验);
- 上市后实施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制度;
- 进口产品须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
分类目录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药监局2017年发布,持续更新),具体产品类别可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库。
简言之,二类器械中度风险,需备案管理;三类器械高风险,实行最严格准入和监管,确保公众用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