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类医疗器械
上海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在上海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医用口罩(非无菌)、部分康复设备等。
在上海,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监管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上海药监局”)负责。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需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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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企业需向上海药监局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取得产品注册证。注册过程包括提交技术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样品检测等环节,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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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节: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进行备案管理,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虽然不需前置审批,但仍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仓储条件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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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注册与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或授权机构完成注册。上海已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加快本地企业注册进度,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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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检查:上海药监局定期开展飞行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持续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产品可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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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上海作为全国医疗器械产业高地,积极推进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等区域的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二类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并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MAH),允许委托生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总之,在上海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地方监管要求,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有效,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